4设计尺度 本设计严格按照如下尺度、规范: 4.1国度尺度 GB/T16157—1996 固定玷污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玷污物采样方法 GB50093—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.2技术规范 HJ/T75—2007 固定玷污源烟气排放陆续监测技术规范(试行) HJ/T76—2007 固定玷污源烟气排放陆续监测体系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(试行) HJ/T212—2005 玷污源在线自动监控(监测)体系传输尺度 HJ/T 352—2007 环境玷污源自动监控消息传输、交换技术规范(试行) HJ/T 47—1999 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 HJ/T 48—1999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5 设计要求 供应的CEMS满足满足如下非常低体系运行和设计要求 5.1颗粒物设计要求 l 零点漂移:24小时零点漂移不**过满量程的±2.0%。 l 量程漂移:24小时量程漂移不**过满量程的±2.0%。 2.5.2气体玷污物设计要求 l 线性偏差:测定值与参考值的比较偏差不**过±5.0%。 l 响应时间:不大于180s。 l 零点漂移:24小时零点漂移不**过满量程的±2.5%。 l 量程漂移:24小时量程漂移不**过满量程的±2.5%。 5.3流速陆续测量体系设计要求 l 测量局限:测量局限的上限应不低于30m/s。 l 速度场系数严紧度:速度场系数严紧度优于5%。 l 速度比较偏差:当流速大于10/s时,速度比较偏差不**过±10%;当速度小于或等于10m/s时,速度比较偏差不**过±12% 5.4温度陆续测量体系设计要求 l 示值偏差不大于±3℃. 5.5湿度陆续测量体系设计要求 当参比方法测定烟气中水分含量时: l ≤5.0%时,CEMS法与参比方法测定结果平均值的**偏差应不**过±1.5%; l >5.0%时,CEMS法与参比方法测定结果平均值的比较偏差应补**过±25%。 5.6满足当地**玷污源陆续排放监测体系验收的相关要求。